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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时效中止情形与后果是什么

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是什么

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是:

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,因下列障碍,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:


(资料图)

1.不可抗力;

2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,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、丧失代理权;

3.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;

4.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;

5.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。

二、

诉讼时效中止后果是什么

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是:诉讼时效中止计算,在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,时效继续计算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。

三、

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

诉讼时效的中止指诉讼时效进行期间,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,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,因而法律规定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进行,待阻碍事由消失后,诉讼时效又继续进行计算六个月。

找法网提醒,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。这就是说,诉讼时效的起算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权利受到侵害,二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。

但是,如果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,超过二十年的,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,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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